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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电动自行车预登记及电子号牌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07:33:32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学校非机动车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决定在下沙校区开展存量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网上备案,防伪制码,扫码溯源,方便快捷,实现“安全、规范、有序、可控”目标。

二、办理对象

下沙校区教学区、生活区已经在使用的22、23、24级学生,少量因各种原因(如延毕、复学、升学)仍需继续在校学习的其它各级学生以及全校教职员工的电动自行车。

2025级学生中确因身体原因必须使用此类交通工具的,须填写《2025级学生电动自行车特殊情况审批表》(见附件1),报院、校两级审核后单独办理。

在校内务工、经商人员的电动自行车预登记工作另行通知。

三、办理要求

1、对校内存量电动自行车采用“应上尽上,能上则上”原则,但无证无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以及安全隐患较大不宜上路车辆不予上牌。

2、电子号牌与使用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绑定,每名学生、教职员工只能申领一个。

3、电子号牌只能本人、本车使用,不得借用、转让他人,不得转移安装位置,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

4、电子号牌按照学年进行无感审核,学生毕业以及各种原因离校后,自动注销失效且无法再行使用。提醒切勿购置此类二手车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2025级学生中因身体原因需申领电子号牌的,须先进行线下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线上申领。

6、原有铁质通行证不再办理且自动作废。

7、办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8、电动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等参照执行。

四、办理流程

实行线上本人车辆实名登记相关信息。请通过:手机微信—通讯录—浙财彩微—浙财安全—财大出行--校园号牌申领管理—非机动车牌申领,后续在指定线下地点统一完成上牌事项。可参考附件2《具体填报示例》。

如有不明问题,可查阅附件3《电动自行车预登记上牌常见问题解答》。

五、办理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集中线上预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于10月13日至10月31日正式进行上牌。

线上预登记经审核后,将会有短信通知到申请人预留的手机上,也可通过原申请路径查询申领结果。具体上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后续管理

请大家及时申领校园电子号牌。对于未加装电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后续将无法进行校内充电,也将禁止在教学区、生活区内行驶、停放,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停放在教学区、生活区的未加装电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

对涉假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等,将根据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如果登记过程中仍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1883929或登录官方客服微信咨询。


 附件1:2025级学生电动自行车特殊情况审批表.docx

 附件2 :《具体填报示例》.docx

 附件3:电动自行车预登记上牌常见问题解答.docx 


安全保卫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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