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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09:10:15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 火灾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98号),现予以全文转发(详见附件)。

    2018年4月8日14:49许,我校学生生活园区桃李苑19幢619寝室发生一起 火情。火情造成寝室一书桌上的台灯、路由器及部分插座线路烧毁,同侧墙体熏黑,书桌上铺被褥熏焦,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初步认定该火情系充电台灯长时间充电发热引发起 火导致。

    消防安全作为我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学校予以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要明确防控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上严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梳理重点部位,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三是要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和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 火灾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98号)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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