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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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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9 10:13:29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近年来,我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因电动车不合规以及骑行、充电、停放不规范而引发的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给校园环境和秩序带来不良影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江省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原则和目标

深入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分类管理、禁限结合、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原则,通过专项治理,清除校园违规车辆,整治电动自行车骑行不规范、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有序、可控”的目标,推动形成校园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新风尚。

二、实施步骤和节点任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时间:6月9日—14日)

各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落实通知要求,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所属师生员工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治理工作氛围,形成正面引导。

(二)清理整治阶段

1.自行清理阶段(时间:2026年6月15日—7月5日)

师生员工及校内相关从业人员自行将无牌(校园电子号牌)、假牌(校园电子号牌)电动自行车(含其它电力驱动代步工具,如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轮滑车、残疾人电动轮椅车、三轮电动代步车等)自行移出校园进行处理。

具体举措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柔性提醒

在此期间,将在全校范围内(含生活区)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于发现的仍在使用的无牌(校园电子号牌)电动自行车进行贴条提醒(无牌车辆建议利用暑期尽快自行处理),一旦发现假牌则直接扣留。

(2)无牌合规车辆的补充办理

对于迄今仍未办理校园电子号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请自行前往校警驿站登记,等待后续通知安排(7月6日之后将不再受理)。

(3)严肃查处违规充电行为

严查严管“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严禁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携带电源进入校舍、电梯、楼道等室内空间,对违规充电拒不改正、屡教不改的严肃依规处置。

(4)自行将无牌电动自行车带离校园

未能办理校内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请利用暑假等节假日时间,自行带离校园,否则到期将以无主车辆予以清理。

2.集中清理阶段(时间:2026年7月6日—9月30日)

开展校园内无牌(校园电子号牌)、假牌(校园电子号牌)及交通违规行为的集中整治。

具体举措包括但不限于:

(1)启用智慧充电桩

自2026年7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智慧充电功能,实行准入限制,只限经登记纳库管理、安全保卫部备案、悬挂校园通行号牌,准许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使用。

(2)禁止无牌(校园电子号牌)电动自行车通行校园

自2026年7月6日零时起,全面禁止无有效校园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含其它电力驱动代步工具)进入校园、生活区和在校内行驶。电动自行车校园电子号牌将作为学校门岗识别电动自行车入校权限的依据。

(3)开展无牌、失效牌车辆集中清理行动

对于2026届毕业生校园电子号牌(B22、Y23、C23号牌)已经失效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出校;对于其它年级(23级、24级、25级)学生的无牌(校园电子号牌)车辆,进行查扣集中停放,认领带出校园;对于校园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废弃车、“非标车”以及破损锈蚀严重的问题车辆等,进行集中清理、存放,对过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按无主车辆联系有关单位报废处理。

(4)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强校园巡查,一旦发现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校园电子号牌的行为,将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永久取消违规车主办理校园电子号牌的资格;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追究违规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5)统筹管理充电设施

在前期充电桩建设基础上,依法依规拆除违规充电设施,对地面充电桩进行防雨棚改建,同时对地下空间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进行包括有效防火分隔等在内的消防改造。

(6)做好部分车辆延期使用的换证工作

2026年9月份新学期开学后,对于2026届毕业生中部分同学因各种原因(如延迟毕业、本校升学等)需要延长就学的,需至校警驿站登记办理更换新的电动自行车校园电子号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长效管理阶段(时间:2026年10月1日起)

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通过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效化。

具体举措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执行管理新规定

修订完善《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推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扣分制度,持续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骑行、停放、充电行为。

(2)规范区域管理

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安全保卫部重点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日常维护以及全校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规范管理,后勤服务中心(浙江鑫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生活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规范管理,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重点负责相应楼宇周边及地下空间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管理。

(3)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安全保卫部将联合交管部门组织开展超速、超载、无牌车辆整治工作,对没有校园电子号牌的车辆一律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同时对电动自行车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要位置,随意停放影响校园道路通行,违规充电,超员载人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纳入年终学校综合考核,并提交相应部门对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理。教职员工、从业人员离职,学生毕业要及时将所属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安全保卫部每年将开展针对性清理行动。

(4)持续优化校园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延伸拓展公交服务进入成蹊苑;优化提升市政公交在成蹊苑生活区和教学区之间的运转效率;完善优化财大专属校园共享车辆运行模式;推出特定人群爱心保障用车服务;提高校园交通数字化服务水平;保障春潮国际校区交通出行等。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督促师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治理实效。

2.广大师生员工务必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的危害性,自觉养成良好的骑车停车用车习惯,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3.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阻碍执行、拒不配合等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4.学校后期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调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在校园内增设明显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标识和指引牌,引导师生规范停车。

安全保卫部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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