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浙江财经大学安全保卫部网站!

24小时报警电话

87557110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征集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14:39:29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防范为先,创新反诈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工作,拆解最新电诈骗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国务院“131”机制办公室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面向各地各单位征集反诈宣传短视频作品,集中评选出一批制作精良、创意突出、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良好宣教效果的优秀作品,并组织主流媒体发布推广,持续掀起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热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将以不听不信不贪恋,构筑反诈“心”防线为主题,大力宣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充分展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成效,深刻揭示高发诈骗类型和套路特点,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努力构建起“人人识诈、人人反诈”,构筑反诈“心”防线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大赛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广泛征集选拔参赛作品,学校推选2部参赛作品报送省“131”机制办公室。

(二 )作品评审阶段 (2026年8月至9月)

l、初评阶段。国务院“131”机制办组织专人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100部入围作品。

2、终评阶段。终评采取专家评分与地方评分相结合的方式。专家评审组由国务院“131”机制部分成员单位、公安部新闻宣传局、主流媒体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地方评审组由各省(区、市)“131”机制办派员组成。从100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0部“精品短视频”, 其他作品入选“决赛入围作品”。

(三)作品推广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

公布获奖名单,颁发纪念奖牌和证书,组织获奖作品展播。国务院“131”机制办将通过“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及全国反诈宣传矩阵,联合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司等媒体资源对获奖作品发布推广。

三、评分规则

作品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一)立意鲜明(45分)。紧扣主题,立意鲜明,源于实际;确保原创,严禁抄袭、简单模仿,严禁夸张、编造作案手法、诈骗套路;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确有警示教育意义。

(二)形式新颖(15分)。视频形式不限,微电影、小品、动画、案例 实录、脱口秀、AI制作等均可,内容编排、拍摄手法、演绎形式有新意,抓人眼球,生动有趣。

(三)制作精良(20分)。视频结构流畅、承转合理,构图美观、画面清晰,字幕准确,音量适当。

(四)表达规范(20分)。表述流畅,台词严谨准确,杜绝低俗语言;表达通俗,易于理解;出镜人员表演自然、大方、着警服的要警容严整规范;不得出现明显的商业标识及单位标识。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筹备,周密组织,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反诈宣传的积极性,广泛征集优秀作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作品质量,确保评选公平公正。积极协调媒体资源,进行集中展播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二)严守纪律。各制作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安宣传等纪律要求,不得暴露侦查手段,严防泄露工作秘密,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注重保护知 识产权,无水印。各报送单位应加强对参赛作品审核把关,从作品立意、作品质量、参演人员背景等方面严格审核,严禁报送存在负面影响甚至舆情隐患的参赛作品。

(三)规范格式。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横版视频比例16:9,分辨率1920xI080,竖版视频比例9:16,分辨率 1080xl920,原始画质。

(四)授权许可。参赛作品应为尚未在“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发布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报送参赛作品后即视为授权许可国家反诈中心及全国反诈宣传新媒体矩阵将作品投放于电视媒体、互联网平台进行反诈宣传,公安部刑侦局有权进行剪辑和二次传播。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6年7月7日前将《第四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作品报送表》(详见附件)及参赛作品发送至bwc@zufe.edu.cn。(邮件命名为“反诈短视频大赛+报送单位名称”,视频文件命名为“报送单位名称+参赛作品名称+制作单位名称” )。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王汀86735919

附件:第四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作品报送表

安全保卫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美育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8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分阶段开展2026年无主非机动车清理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