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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09:22:59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面开展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我校开学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拟于近日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防严控,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隐、严查处、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开学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堵住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重点涵盖以下内容:

(一)校舍、教学设施器材、电力设施等硬件安全情况;

(二)学校建筑消防合格达标情况,包括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教学楼、学生宿舍等疏散通道,输电线路,师生宿舍电器使用,安全出口,食堂燃气设备是否完好和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自有车辆、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包括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防护与维护检测、高温高压设备检查维护等情况;

(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筛查情况;

(八)校园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的梳理排查情况;

(九)学校电子门禁、高层楼宇窗户“限位器”建设及顶楼通道的闭合情况;

(十)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十一)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情况;

(十二)校园周边社会治安、交通秩序重大隐患发现上报情况等。

三、组织和时间安排

请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隐患自查、整改以迎接校内督导检查。有关校领导将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校园安全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安全管理责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迅速安排春季开学安全自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各自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检查切实排查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切实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二)全面排查隐患。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制定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限期整改。

(三)开展督导检查。学校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切实全面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挂账督办,限期解决。

各部门、各单位请自行保留工作记录。如需对接,联系人:吴俊,86735737。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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