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浙江财经大学安全保卫部网站!

24小时报警电话

87557110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09:19:04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将寒假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

(一)本校教职工和留校学生须凭本人校园码(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等),配合校门安保人员进行入校核验。经核验无误,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二)外来人员和未在学校保卫处登记的车辆,未经批准严禁入校。因上级或兄弟单位来访、工作需要、维保施工及后勤保障等原因需进校的,需接待单位提前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填报《访客进校申请》,从严审批。

二、明确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要继续加强安全工作落实,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对全体师生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提醒返乡师生员工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离校、平安返乡。做好留校学生的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要加强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增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二)加强学生及学生宿舍管理。各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要分门别类对留校及离校学生制订“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加强寒假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和各类学生活动场所安全检查,严格禁止违章用电,做到寒假期间无人住宿的寝室所有电源和门窗关闭,严格寒假期间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

(三)加强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夯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要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电线、建筑内电动车充电等违规用电、包裹烟感等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使用明火、乱扔烟蒂等违规行为,确保不留隐患。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检查;对食堂餐厅、配电房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排查;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要有专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过程要加强安全管理;对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区、工地住宿区等区域要加强安全监管;对校内经营性场所、沿街商铺要加强用电用火情况集中检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寒假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加强空调、电脑、插座等电器的检查,实行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寒假停用的办公场所,人员离开时要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疫情防控等方面宣传教育。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提高师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师生员工要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做到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寒假期间,校内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能,坚持事故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学院分管学生安全的领导、辅导员要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信息,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春节寒假期间,如涉及校园安全稳定事件,请联系学校24小时总值班(保卫处)电话:87557110;校外遇到困难时,请在当地直接报警求助。

四、持续提供有关业务服务

(一)户政服务

1.学生办理户籍证明业务

学生本人通过“浙里办”“警察叔叔”APP申请办理(详见附件1:学生户籍证明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或前往白杨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学源街与文泽路交叉口)窗口直接办理。白杨派出所咨询电话:0571-87283140。

2.教师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教师本人提前联系,按要求提供资料后开具证明文件,随后本人通过“浙里办”“警察叔叔”APP申请办理(详见附件2:教师落户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或前往白杨派出所办理。联系人:陈慧,13857184537。

服务日期:2023年1月3日至2月9日的工作日

服务时间:9∶00-11∶30,13:30-15:30

(二)交通服务

1.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教职工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B类通行证因涉及缴费暂停办理)。

2.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

师生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材料,截至2023年1月31日提交并审核通过的,2月10日-17日每天9点-17点,可到南门保安亭领取并现场安装通行证。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寒假!

期待春暖花开之时,人间皆安我们再相聚!

保卫处

2022年12月23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安保措施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