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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无主及违规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15:57:50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目前,正值毕业生离校期间,希望有非机动车的毕业生能够在离校前合理合规地处置好车辆。以此为契机,我处拟对无主及违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区域

下沙校区。

二、清理车辆特征

1.未粘贴“此车有主”标识贴纸的各类非机动车;

2.未办理悬挂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

3.未停放在指定区域内的各类非机动车。

三、清理步骤

1.第一阶段:自行认领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师生员工需将保卫处统一印制的“此车有主”背胶标识贴于自有电瓶车、摩托车前灯及自行车车凳等显著位置以示确认。背胶贴即日起可到南门保安室按需领取。

2.第二阶段:清理回收阶段(暑假期间)

清理车辆将进行统一集中存放于西门停车场内。

3.第三阶段:回收处理阶段(开学后至9月30日)

被清理车辆的车主可到学校西门认领。过期后,学校将对剩余车辆视同无主报废车辆进行集中处理。

保卫处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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