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目前,正值毕业生离校期间,希望有非机动车的毕业生能够在离校前合理合规地处置好车辆。以此为契机,我处拟对无主及违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区域
下沙校区。
二、清理车辆特征
1.未粘贴“此车有主”标识贴纸的各类非机动车;
2.未办理悬挂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
3.未停放在指定区域内的各类非机动车。
三、清理步骤
1.第一阶段:自行认领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师生员工需将保卫处统一印制的“此车有主”背胶标识贴于自有电瓶车、摩托车前灯及自行车车凳等显著位置以示确认。背胶贴即日起可到南门保安室按需领取。
2.第二阶段:清理回收阶段(暑假期间)
清理车辆将进行统一集中存放于西门停车场内。
3.第三阶段:回收处理阶段(开学后至9月30日)
被清理车辆的车主可到学校西门认领。过期后,学校将对剩余车辆视同无主报废车辆进行集中处理。
保卫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