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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暑期前后校园安全保卫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14:06:01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将暑期前后的校园安全保卫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措施

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暑期期间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严格实行访客登记、体温检测和亮码通行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和留校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等)和当日“浙财健康通行码”,配合校门安保人员进行入校核验。经核验无误,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二)外来人员和未在学校保卫处登记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因上级或兄弟单位来访、工作需要、维保施工及后勤保障等原因需进校的,需接待单位提前申请。

1.临时(一天)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需提前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填报《外来人员进校申请》,审批通过后凭访客码、扫场所码、测温后方能进校。

2.短期(2天及以上)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需提前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填报《外来团队进校申请》,审批通过后凭访客码、扫场所码、测温后方能进校。

二、明确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安全工作落实,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暑期前后校园安全工作。

(一)对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可能人员密集场所,着重检查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在使用期间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设置并符合使用要求。

(二)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暑期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和计算机房等,负责做好登记备案,加强管理,实验室使用期间相关责任人必须在场。对暑期值班人员的办公场所,要加强空调、电脑、插座等电器的检查,离开时应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对食堂餐厅、配电房等重点场所,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排查。加强对食堂安全用气(油)的安全检查,定期清洗油烟机,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禁止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要有专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重点特种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

(四)暑期是台风高发时期,要高度重视防汛、防雷工作。要加大对图书馆、计算机机房、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力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在气象部门发布相关台风和防汛消息后,按防台防汛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做好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有效运作,防患于未然。

(五)学生集体(20人以上)外出到市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各种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参观、学习、旅游等活动前,活动组织部门或活动责任人须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备外出时间、地点、人员、使用交通工具以及安全措施等情况。领队人员须负责外出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遇事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一)警惕新冠疫情反弹,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不接触近期从境外和境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更不要进入国内中、高疫情风险地区。外出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二)开展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宣传教育。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提高师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三)严格落实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规定,不使用明令禁止的电器设备,自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学生离校后需切断寝室电源,并做好相关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四)持续做好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教工作,离校前再次强化防诈安全提醒,警惕电信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保护师生财产安全。

四、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暑假期间,校内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能,坚持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五、持续提供有关业务服务

(一)户政服务

1.学生办理户籍证明业务

学生本人通过“浙里办”“警察叔叔”APP申请办理(详见附件1:学生户籍证明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或前往白杨派出所(杭州市钱塘区凌云街728号)窗口直接办理。白杨派出所咨询电话:0571—87283140。

2.教师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教师本人提前联系,按要求提供资料后开具证明文件,随后本人通过“浙里办”“警察叔叔”APP申请办理(详见附件2:教师落户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或前往白杨派出所办理。联系人:陈慧,13857184537。

服务日期:6月29日至8月30日的工作日

服务时间:9∶00-11∶30,13:30-15:30

(二)交通服务

1.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教职工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B类通行证因涉及缴费暂停办理)。

2.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

师生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材料,按原有操作办法到南门值班室领取并安装通行证(必须现场安装)。

保卫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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