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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度暑期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15:43:24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将暑期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在暑期前要对负责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自查工作,着重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认真查、反复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勤巡逻、勤查房,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剧场、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着重检查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在使用期间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设置并符合使用要求。

    (二)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暑期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和计算机房等,负责做好登记备案,加强管理,实验室使用期间相关责任人必须在场。对暑期值班人员的办公场所,要加强空调、电脑、插座等电器的检查,离开时应做到断水、断电、断气、关窗、锁门,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对食堂餐厅、配电房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排查。加强对食堂安全用气(油)的安全检查,定期清洗油烟机,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禁止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要有专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重点特种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

(四)暑期是台风高发时期,要高度重视防汛、防雷击工作。要加大对图书馆、计算机机房、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力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在气象部门发布相关台风和防汛消息后,按防台防汛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做好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有效运作,防患于未然。

三、 广泛开展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

(一)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教育。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二)严格落实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规定,不使用明令禁止的电器设备,如:电水壶、电饭锅、电炉、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自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学生离校后需切断寝室电源,并做好相关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三)假期中拟举办培训班、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单位要严格报批、审批手续,落实各项管理和安全措施,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带队老师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四)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应严格执行《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浙江财经大学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要做好相关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各类案件、事故发生。同时,要求施工队负责人凭聘用部门证明并带上全部施工人员名册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备案。

四、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暑假期间,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能,坚持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学院分管学生安全的领导、辅导员要保障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信息,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保卫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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