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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09:10:18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19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认真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临近岁末,气候寒冷、风干物燥,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增多,师生返乡潮、旅游潮进入高峰,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最近,全国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其他地方教育系统也发生实验设备爆燃、煤气中毒等事故,教训深刻,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细化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岁末年初本单位安全形势特点,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所辖办公室、教学科研场所等重要部位要认真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要根据电气火灾防范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要彻底整治学生宿舍窗户和安全出口上安装铁栅栏,夜间将安全出口锁闭问题。要对学校饮用水(直饮水)系统进行一次卫生与安全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在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发布安全提示;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通过安全教育课、短信、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师生、家长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学生在离校时要求以乘坐公共交通为主,不允许学生私自包车,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加强师生防电信网络诈骗教育,提高识别诈骗信息的能力。要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教育学生注意游玩安全,不到发生自然灾害,无安全保障的地区、场所游玩。

    四、强化后勤管理和保障,切实做好留校人员服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做好充分的物资保障,确保饮食正常,保证供水、供气、供电、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要加强留校学生服务,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尽可能安排相对集中的住宿,落实辅导员进驻公寓,营造好温馨、祥和的春节公寓氛围。要教育、提醒留校学生严格服从学校住宿安排和宿舍管理,不违章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纪违法活动。遇到灾害天气要及时向师生发布安全警示,注意防冻和出行安全。要用心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和留学生的管理服务,确保留校师生的工作、生活安全、有序。

    五、强化应急响应和值班,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寒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能,坚持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学院分管学生安全的领导、辅导员要保障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信息,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保卫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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