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领导安全责任分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开展部门(单位)安全责任分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切实贯彻执行《浙江财经大学安全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2.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再填报;分管领导可在岗位中注明责任分工。
3.综治联络员、消防安全员可由同一人兼职。
4.治安重点部位、消防重点部位所在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负责人,填表时,岗位与重点部位相匹配。
5.请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前,填写报送《安全责任分工表》(见附件)至bwc@zufe.edu.cn;咨询联系人:徐晓珊,联系电话:86737526。
6.请慎重考虑,报送人员尽可能在本年度内不做变动。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部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