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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离校电动自行车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9 14:10:01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广大2026届毕业生:

感谢过去一年对校园交通治理工作的支持!期待继续得到您的帮助!

为持续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治理,维护校园良好环境,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浙财大〔2021〕233号)规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校园交通治理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26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国际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在离校前将自己在校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带离校园妥善处理,切勿随意赠送或转让校内人员,以免今后产生交通法律责任纠纷。(备注:校园号牌(通行证)与车主、车辆信息绑定,一人一车一证,校园号牌不能随车过户;校园号牌按车主毕业时间限定有效期,离校后自动注销;并且今后已不能再登记上牌。)

2.2026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校园号牌(B22、Y23、C23号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24时,后续悬挂此三类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入校,2026年7月1日后将对此类车辆按照无车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出校园。

3.考虑到部分毕业生暑假期间还因搬运行李、处理个人物品、升学、找工作等需要使用电动自行车进出校园的,需本人持所在学院出具证明,至校警驿站登记办理。工作人员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对原通行证加注标签,并在系统内调整使用时限最晚至2026年8月31日。如需要延长至半年以上的(如延迟毕业、本校升学等原因),需至校警驿站登记办理更换新的号牌。校警驿站24小时服务电话:86908110(拨了就灵,拨幺幺灵)

4.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离校电动自行车处理教育引导工作,提醒低年级学生不购买、不接受毕业生转让或赠送的电动自行车。

祝广大毕业生前程似锦,平安顺遂!

 

安全保卫部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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