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浙江财经大学安全保卫部网站!

24小时报警电话

87557110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11:28:53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照《浙江财经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即日起至暑期结束前,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抓好发展与安全,深刻吸取近期部分省市有关消防、交通、建筑、实验室等领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抓好学校重点领域和事故易发环节防范,切实解决履责不力、监管不为、排查不细、整治不实等问题,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压实安全责任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典型及较大事故,全力保障学校“五个不发生、一个下降、一个确保”目标,努力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大事故隐患。重点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全面排查各项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要逐条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聚焦校园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实训、校车校园交通、拥挤踩踏、特种设备使用及水电气热运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防汛防台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危害程度较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引起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

(二)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对照《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等要求,全面排查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锅炉房、配电房、消控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特别要突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消防通道、建筑保温材料等领域的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损坏遮挡停用消防设施设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占用封闭、外墙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三)实验室安全隐患。重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治,特别要重点排查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实验项目审批、安全准入、标准实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采购、存放、领用及废弃物处置“全流程”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落实对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有毒气体泄漏、实验器械伤人等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措施。

(四)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62号)等要求,全面排查校车及师生用车安全和校门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排查治理,强化校车、师生接送车、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车辆资质齐全、安全性能完善、驾驶员和照管员操作规范。排查出入校园车辆的登记管理情况,以及提醒师生骑电动自行车务必戴头盔等宣教情况。

(五)校舍建筑安全隐患。重点对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全面排查整改校舍和在建工程安全隐患,特别要排查是否建立相应的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责任是否闭环落实;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在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同管理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基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控是否到位。

(六)学生溺水隐患。全面排查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警示提醒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校内监管水域护栏、监控等防溺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校内水域隐患排查及常态化巡逻情况。

(七)矛盾纠纷和极端敏感案事件隐患。重点对照《2026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等要求,深入排查学生极端心理危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门口管理、学生欺凌、反诈禁毒等各项法治宣传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休学在家、长期请假在家等重点学生群体排摸,以及校地联动参与关爱帮扶和心理干预情况;会同政法委、公安等部门排查化解情感纠纷、亲子关系、升学毕业、考试考级、职称评定、师德师风、学生欺凌、求职求学、实习实践、校外培训等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情况,排查稳控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情况;学校校门区域防冲撞设施等“三防”设施,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巡查等落实情况;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排查、报告、处置情况;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方案、报告和处置机制、评估和培训等工作情况;师生法治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外籍师生管理等涉外(港澳台)安全管理情况。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8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形成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9日至8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建立安全隐患挂账整改和动态清零机制。在5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安全隐患清查整治;结合暑假、秋季开学等阶段性安全风险形势特点,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确保所有隐患有效整改、形成闭环。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暑期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深化以个案促整改、以类案促治理,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总结固化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校园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每一位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指挥、排查、督办,把责任分解到每个院系、每个年级和班级、每个项目组、每个教职员工,提高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触达度。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分析短板和不足,找准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梳理形成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落实闭环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挂账整治,同步报告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精力确保整改到位。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政法、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和极端敏感案事件苗头排查,推动取得实质性化解。

(三)强化分析研判。各部门、各单位要填报《浙江财经大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客观反映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要求有事例、有数据,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和建议),于9月5日前报安全保卫部。报送方式:bwc@zufe.edu.cn

 

                                  安全保卫部

                                 2026年4月28日

 

下一篇:“五一”劳动节假期安全温馨提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