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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保卫工作分会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 16:12:57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十五五”开局之年高校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浙高教学会〔2020〕2号)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6〕4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着力构建风险共防、应急联动的立体化治理格局,持续提升高校安全管理、安全育人、安全服务的专业化与智能化水平,经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保卫工作分会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6年度保卫学研究课题以针对高校保卫发展理论和应用研究为主。课题申报者既可在指定的课题范围内选题申报,也可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指定课题的一部分独立设计课题申报。2026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拟设5—10个(含分会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的立项课题),由分会给予课题重点经费资助。对申报重点课题的立项经分会学术委员会会议或由分会聘请专家评审确定,并报分会常务理事会同意。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须有1篇以上公开发表或在相关重要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否则不予结题。对于申报重点课题而未被批准的课题立项自然转入一般课题,分会将给予一般经费支持。

二、申报程序

1.重点课题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保卫工作分会2026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保卫工作分会重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并注明是否愿意申报省高教学会课题。

2.一般课题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保卫工作分会2026年度一般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3)。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鼓励各学校之间合作申报,原则上每所学校重点课题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至少1项课题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一般课题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

2.2025年度研究课题未完成的负责人,原则上本年度不能再申报。

3.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6〕4号)要求,省高教学会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选题参考范围》(附件4)中选题(上述选题参考范围第26、27、28、29、30项即为省高教学会课题),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

4.选题参考范围第3、6、8、20、24、25项(标*)为热点选题,建议重点关注,积极申报。

四、特别提醒

1.申报分会重点课题同时又自愿申报省高教学会课题的负责人必须是所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

2.鉴于上述五项高教学会课题已通过学会多轮立项评审,本年度申报课题研究范围可贴近课题,但项目名称不能完全相同;

3.对申报分会重点课题同时又自愿申报省高教学会的课题,分会将通过学术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审查和评审,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5项;

4.省高教学会立项课题按浙高教学会〔2020〕2号文件要求结题,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省高教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5.2025年度省高教学会已立项课题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再同时申报省高教学会课题;

6.经学术委员会会议或由分会聘请专家评审确定的分会重点课题(含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的重点课题),学会将优先推荐其申报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度高保分会研究课题(含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学术部办公室邮箱:zjgbxhxsb@mail.zjgsu.edu.cn

2.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王中亚,联系电话0571-288773412;张景秀,联系电话0571-28877342。

 

                                              安全保卫部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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