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随着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攀升,车辆规模与有限校园空间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电动自行车已然成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突出问题。目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无序行驶、超速载人等问题屡禁不止,交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据统计,近2年来仅校园内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消防事故达200余起,严重威胁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反应强烈,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为有效治理校园交通环境,切实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省安委会省消安委《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0号)以及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教办函[2024]46号)等文件精神,遵循“控总量、减增量、去存量”治理原则,综合施策、部门协同、疏堵结合、分步推进,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电动自行车治理专项行动,防范化解校园电动车交通、消防事故风险,共同营造有序、安全、和谐、畅通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面启动充电桩合规改造。预计将于2025年暑期对下沙校区教学区和生活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和新建工作。一旦合规充电桩正式投入使用后,原有地下室及室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将按规定要求全部停用、拆除。
2.实行校内梯度限行措施。自2025级学生开始,学生电动自行车将全面禁止进入教学区和生活区。考虑到22级、23级、24级同学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实际使用需求,为保障大家校园生活的便利与延续性,学校决定暂时保留同学们现有车辆的使用权限。后续将结合校园交通规划与安全管理实际,在车辆达到使用年限、出现自然损耗以及使用人毕业离校等情况下,逐步引导车辆有序退出校园,但此期间严禁将电动自行车转让给其他同学,更不能转卖给2025级及以后各级新生,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实现“一人一车一牌一码”管理。“一牌”即经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发放的号牌,“一码”即由学校安全保卫部统一制作的电子识别码(电子标签),“无牌无码”车辆将禁止在校内通行。原有铁质校内通行牌照因假冒率较高全面弃用,换装的电子识别码将与校园智慧充电系统关联,无牌无码电动自行车将无法在校内充电。
4.适时开通校园微公交。首次推出校园微公交,在保障校园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适时开通运营教学区←→生活区的校园公交环线,弥补校园交通运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有效解决师生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5.投放财大专属校园共享单车。全面禁止社会共享单车进校运营,同时在教学区和生活区内投放“财大专属”校园共享单车并实现互通。
6.开展毕业生电动自行车绿色回收。引入校外车企,按照“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原则,对毕业生自购电动自行车开展便民回收服务。该项服务已在进行中,详情可见《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回收活动的通知》。
7.开展校内废置(弃)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对长期停放在校园内无人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释放有限停放空间,美化校园环境。
上述相关专项治理举措及实施细则将另行通知。
学校将持续优化校园交通环境,完善公共交通设施,为大家提供更安全、便捷的出行选择。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安全保卫部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