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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14:22:26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和我省第31个消防日。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推动责任压实、举措落实、工作做实,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筑牢消防安全的校园防线。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片,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家谈”“消防公益说”等活动,发动师生参与学习讨论,浓厚学习氛围。

(二)开展消防技能现场体验活动(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11月7日下午,在生活区开展消防演习;

2.11月中下旬,在西体育馆广场开展消防器材展示及技能现场体验活动;

3.组织师生前往消防救援站及各类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参观体验。(参观预约联系人:林榕,电话:86735766)

(三)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内容: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培训记录,是否有隐患排查整改台帐等);

2.范围内灭火器、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识是否完好有效;

3.是否有违章使用大功率和线路老化电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要求存放、使用;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防火卷门下是否有杂物。

各部门、单位要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帐,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自身无法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安全保卫部。(消防隐患整改联系人:余鹏,电话:86735919)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围绕今年活动主题认真策划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高效扎实开展。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大统筹谋划、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督导落实,抓好“规定动作”,落实“自选动作”,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3.注重总结提炼。各部门、单位要将宣传月活动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本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查找整改问题和不足,总结提炼亮点和经验,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地、做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安全保卫部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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