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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内长期停泊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14:42:43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伴随着校内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校内停车资源日趋紧张,特别是部分机动车在校内长期停泊导致矛盾更加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停车资源,我部将对在校内(尤其是地下室)长期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清理处置,具体如下:

一、清理对象

包含下列机动车:

1.长期停放校内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

2.车况较差,年限较长,长期无人使用的;

3.校外车辆入校长期未离校的。

二、清理范围

校园内所属房前屋后、道路周边、地下场所、走廊通道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行清理(2024年9月14日—9月22日):车主自行清理、处置。

(二)集中清理(2024年9月23日起—9月30日):校内登记车辆将联系车主进行提醒,对逾期仍未驶离的将限制其名下所有车辆的进校权限;校外机动车以联系提醒为主,逾期仍未驶离校园的将联系公安交管部门拖离校园,后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车主承担。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通知所属教职员工,若有长期停放在校内的机动车,须驶离校园;新能源车充电桩区域内除充电车辆外禁止占用停放。

若此次清理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为创造美好的校园环境共同努力。

 

安全保卫部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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