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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有关业务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14:54:07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寒假前后校园安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严格对照《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掌握工作主动,做到不疏忽、不麻痹、不松懈,安全责任到岗到人;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敏感节点和工作实际,始终将校园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安全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对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做到底数情、情况明、化解准,坚决防止各类涉校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贯彻落实期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寒假前后校园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留校学生及学生宿舍管理。各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要分门别类对留校学生制订“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加强寒假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和各类学生活动场所安全检查,严格禁止违章用电,做到寒假期间无人住宿的寝室所有电源和门窗关闭,严格寒假期间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

(二)加强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包括危旧房屋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设定整改期限,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形成闭环;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防范到位。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特别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特别要强调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

(四)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能,坚持事故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学院分管学生安全的领导、辅导员要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信息,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三、持续提供有关业务服务

(一)户政服务

1.学生办理户籍证明业务

学生通过“浙里办”或者“警察叔叔”APP线上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学生个人户籍证明办理指南。

2.教师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教师本人提前联系,按要求提供资料后开具证明文件,随后本人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办理(详见附件2:“浙里办”APP人才引进落户指南);或前往白杨派出所办理(户籍咨询电话:0571-87283140,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凌云街728号)。

联系人:陈慧,13857184537。

服务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8日,2月18日至2月24日的工作日,9:00-11:30,13:30-15:30。

(二)交通服务

1.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教职工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B类通行证因涉及缴费暂停办理)。

2.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

师生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材料,截至2024年1月31日提交并审核通过的,2月25日-29日每天9点-17点,可到南门保安亭领取并现场安装通行证。

(三)值班值守

春节寒假期间,如涉及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可以联系校园报警电话:87557110。

保卫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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