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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5:17:56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印发的《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及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校内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和北京市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领域和事故易发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举一反三深化校园安全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目标

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责任落实,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聚焦长效治理,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攻坚内容

(一)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近期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实现“全覆盖”。要对照《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工作规范,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推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决杜绝“查而不改”、搞走过场。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注重“长短”结合,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当前安全隐患风险,又要对照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闭环管控,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三)突出校园安全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容易发生较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和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

一是消防安全。以《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为依据,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机制等进行深入排查。要突出教学楼、食堂、实验室、锅炉房、高配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设备是否老化,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的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二是师生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一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强化校车、师生接送车、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的安全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实验室安全。要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00号)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治。

四是校园安全防范。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部署;是否落实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巡查、监管力度。

五是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要认真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校外住宿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是否仍有违规校外住宿现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是否建立校外住宿信息数据库且定期走访排摸;校外办学点管理是否规范,租用的教室、学生公寓、食堂等是否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是否通过建设、消防等部门的验收或备案。

六是涉校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检查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校园欺凌等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排查、报告、处置情况。

七是灾害天气防范。重点检查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情况,排水管网疏通情况,宣传牌、简易建筑等加固情况;短时强对流、强降雨等突发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以及特殊情况下“停课”预案制定完善和应急演练有关情况。

八是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是否因地因时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实践体验和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

九是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和修缮施工中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电气焊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拉高工作标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二)认真组织排查整治。自即日起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梳理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限期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

(三)有力开展督导检查。学校将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监管责任、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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